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胜职院发【2018】10号)等有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学生所在院(系)和拟转入院(系)审核,学籍管理部门核实,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批准,自即日起张逸群等8名同学转入新专业学习,具体见附件。
上一条:转学公示 下一条: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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