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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警惕网络冒用我校校名、简称、校徽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严正声明

2026年09月28日 16:50 胜职招办 点击:[]

近期,我校在网络舆情巡查过程中发现,部分网络账号、自媒体及社会机构,未获得我校任何授权,擅自使用我校全称、通用简称及校徽标识,在各类网络平台发布、传播涉及我校招生政策解读、志愿填报指导、名额预留、合作办学、内部渠道、优先录取等不实信息;相关内容与我校官方招生政策严重不符,属于虚假误导性宣传,严重扰乱正常教育招生秩序,对广大考生和家长造成误导,同时对我校办学声誉造成不良影响。为澄清事实、防范风险、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,我校严正声明如下:

一、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均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。我校唯一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、官方招生公众号、官方招生咨询电话,任何非官方平台、非官方账号发布的涉及我校招生解读、政策解读、择校指导、名额承诺等内容,均与我校无关,不具备任何官方效力。

二、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校外机构、个人、自媒体开展招生宣传、志愿指导、代办报名、名额预留等相关业务。任何以“学校官方咨询”“校内老师”“招生代办”等名义开展的收费咨询、保录取、名额预留、渠道操作等服务均为虚假违规行为,与我校无任何关联。

三、严禁任何主体冒用我校校名、简称、校徽标识及办学名义开展网络宣传及商业引流活动。严禁未经学校允许,使用校徽标识或其它学校标志制作文创周边产品,变相进行售卖或赠予。我校校名、简称属于我校专属名称权益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、冒充官方、开展虚假宣传、造成混淆误导的行为,均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。我校已固定相关侵权证据,将联合网络监管、市场监管、网信等部门开展专项处置。

四、我校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、维护自身权益。针对各类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、误导考生及家长的侵权行为,我校将持续开展网络巡查取证,依法通过平台投诉、行政举报、律师催告、司法追责等方式,严肃追究侵权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
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,提高警惕、理性甄别网络信息,切勿轻信非官方自媒体、陌生账号发布的不实招生言论,谨防上当受骗。如发现相关虚假侵权信息,可通过我校官方渠道进行反馈举报。

特此声明。



山东胜利职业学院

2026年9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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